國際交換學生
停留簽證
(目的為研習中文;簽證代碼為FR),分為「可延長簽證」及「不可延長簽證」兩種:
- 可延長的停留簽證:最多能在臺停留六個月,並應於簽證(60/90天)到期前辦理延長。
- 不可延長的停留簽證:不得在臺辦理延長,且須離臺重新申請簽證。
- 延長停留簽證申請須知: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5382/5385/7244/7250/7317/7329/29651/
居留簽證
- 持停留簽證(簽證目的為學習中文)入境臺灣的學生,可持研習中文已滿4個月的證明,到高雄或臺北外交部申請「居留簽證」。
- 在台研習中文申請居留證須知: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338-190-93573-1.html
工作證
在臺灣學習中文滿一年,且持有居留證者,可以申請兼職工作許可。無工作許可證者不得打工。
保險
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規定
1.
學生因休學、退學者,若工作許可證仍在有效期限內,應將工作許可證繳回國際交流組。
2.
外籍人士可依附於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,請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,以眷屬身分補辦理投保。
3.
全民健康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,凡符合投保條件的民眾均應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若不依規定參加保險,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,並追溯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;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,暫不予保險給付。上述罰鍰,經書面通知限期繳納,屆期仍未繳納者,移送強制執行。
加保
1.
第一次加保之外國留學生,於取得居留證滿6個月後,攜帶2吋照片一張、居留證正本和正、反面影本以及連續在台居住六個月證明文件(向移民署申請),至國際交流組辦理加保手續。
2.
如你是要轉入中國科技大學投保,請向原單位申請轉出證明單並攜帶居留證正本和正、反面影本至國際交流組辦理加保手續。
3.
依附學校投保外國學生,第1學期需繳交當年9月至次年2月的健保費用,第2學期繳交3月至8月的健保費用(每月TWD $826健保費*6個月=TWD $4,956)。
退保
因畢業、休學、退學等情形將離境者,請至國際交流組申請辦理退保與退費手續。
轉出
因畢業將留台工作之同學或轉學,請向國際交流組申請辦理健保轉出手續。
Q.
如果遺失了健保卡,怎麼辦呢?
A.
如果資料變更或遺失,須換發健保IC卡者,請攜帶2吋照片一張至郵局或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辦,並繳交工本費200元。
住宿資訊
以下表格費用皆以一學期為單位,一個學期以4.5個月計算;一個學年有兩個學期。所有費用以新臺幣為準(TWD)
校區 | 校內 | 校外 | 生活費 |
---|---|---|---|
台北 |
≒TWD $20,000 女生宿舍 (每學期) |
≒TWD $6,000 - $10,000 (每月) |
≒TWD $6,000 (每月) |
新竹 |
≒TWD $14,000 男生宿舍、女生宿舍 (每學期) |
≒TWD $6,000 - $10,000 (每月) |
新竹校區宿舍
- 學生第一宿舍(學以軒)
學生第一宿舍為地上七層,地下室一層之工字型雙併建築,三樓以上為學生宿舍,有四人寢室156間,可容納624床,提供男、女學生申請。另有2間2人式套房供肢障生申請,三樓設有管理室及學生大型交誼廳,各戶信箱及電視、飲水機、販賣機等設施。寢室每間四人,每六間為一戶,設有起居室及衛浴設備。地下室設有、餐廳、洗衣部等設施;一樓有學生衛生保健中心、輔導中心等生活機能設施;二樓為學生活動中心及社團活動空間。
- 學生第二宿舍(安以軒)
學生第二宿舍亦為地上七層,地下一層之工字型建築。僅供女學生申請,一樓設有管理室及學生交誼廳,各戶信箱及電視、飲水機、販賣機等,宿舍以戶為單位,每戶有4至7間四人式套房及小型起居室,共計162間寢室,648床,另有3間2人式套房供肢障生申請; 地下室設有、桌球區、撞球區、洗衣部等設施。
學生一、二宿舍各寢室內均配有電話、冷氣及個人網路IP點,校園設有全家便利商店(內設郵局提款機)、書局(涵德樓一樓)、機車、汽車停車場、羽球場,提供學生優良住宿環境,以便利學生生活、作息與休閒。
宿舍連絡人
台北校區租屋資訊
交通資訊
台北校區
116-95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
新竹校區
303-01 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三段530號